自去年八月,國際油價及本地船用輕柴油零售價持續回落。本會曾多次減收『燃油附加費』。 儘管如此,自本年二月,國際油價及本地船用輕柴油零售價止跌回升,油價反覆向上。
有鑑於此,本會再次啟動『燃油附加費』基制,由即日起(16-6-2009)生效,詳情如下:
本會會員拖輪船隻按原來拖輪費,增收第二次燃油附加費 百分之十。
本會會員客船船隻將按原本收費,增收第一次燃油附加費 百分之十,籍資彌補。
特函奉達,籲請會員儘速通知客戶。如有任何查詢,歡迎致電本會秘書處2384 1435。
【每次燃油附加費詳情】
秘書處 2009年6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