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十二月初,本會呼籲屬下客船會員及拖輪會員調整『燃油附加費』。
現由於國際油價及本地船用輕柴油零售價繼續回落。 按照本會『燃油附加費』基制,由6/2/2009起 ,屬下客船會員及拖輪會員再次調整『燃油附加費』,詳情如下:
取消會員拖輪船隻徵收『第二次燃油附加費』(16-3-2005)百分之十。
取消會員客船船隻徵收『第一次燃油附加費』(16-3-2005)百分之十。
特函奉達,籲請會員儘速通知客戶。如有任何查詢,歡迎致電本會秘書處2384 1435。
【每次燃油附加費詳情】
秘書處 2009年2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