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於國際油價及本地船用輕柴油零售價在五月尾起 回落。按照本會『燃油附加費』基制,由即日起 9-6-2010起,屬下客船會員及拖輪會員調整『燃油附加費』, 詳情如下:l
故此,本會再次啟動『燃油附加費』基制,由即日起(13-4-2010)生效,詳情如下:
取消會員拖輪船隻徵收『第三次燃油附加費』百分之十。
取消會員客船船隻徵收『第二次燃油附加費』百分之十。
特函奉達,籲請會員儘速通知客戶。如有任何查詢,歡迎致電本會秘書處2384 1435。
【每次燃油附加費詳情】
秘書處 2010年6月9日